复旦教师将签学术承诺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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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2:42 新京报 | ||||||||
该校出台学术违规处理办法,并成立学术道德监督机构 本报讯《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昨天出台,并立即进入试行期。从今年9月份开始,复旦大学所有教师将与学校签订承诺书,凡是今后出现违背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将按照新出台《办法》中的条例进行处罚,研究生也将接受这一规范的约束。
同时,学校在教师聘用、职务晋升、项目审批和考核评估前,必须对候选人遵守学术规范的情况认真调查,并以此作为聘用、考核等的依据。学校还将成立学术规范委员会,作为学校学术委员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作为对教师的学术道德监督和处理机构,受理学术规范问题。 此次不仅教师和博士后将与学校签承诺书,在校研究生也将按照这一规范进行管理。而且,这一规范还将覆盖课堂教学,凡是教师在课堂上授课时,谈到别人的观点或者想法,都必须提及出处,即使是上课也不得把别人的成果“据为己有”。 根据这一办法,受处罚的教师在2到5年内将不得招收研究生、从事相关的科研工作、申请科研课题等。在处罚期限内如果对自己的问题没有认识,将不得撤消处罚。在处罚期间如果还出现重犯,将按照处罚规定中最重的办法进行处理。 新的规范中规定,学校如果发现教师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专利权的现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学术处分和行政处分,甚至引入法律程序。轻则调离研究岗位、停招研究生,重则在这些处罚的基础上,进行行政处分。 这一规范中还对是否符合学术规范的细节都进行了界定。 《文汇报》供稿、010-6319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