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他人身份证登机这种情况是要重罚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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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3:07 都市快报 | ||||||||
1月30日傍晚6点,四川籍旅客冉某在宁波栎社机场办理3U8928次航班的乘机手续时,企图通过向别人借来的身份证通过机场安检。结果被工作人员当场识破,取消了乘机资格,不但不能预期回家团聚,还受了处罚。 原来,冉某在购买机票时被告知身份证已过期,回家心切的他就借用了老乡寇某的身份证买到机票,并试图用此再在机场安检部门蒙混过关,。
据宁波机场方面介绍,自25日春运以来,机场派出所已处理类似案件25起,比平时多了好几倍。 机场安检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依据公安部、民航总局有关规定,乘坐国内航班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有效乘机证件。16岁以下未成年人,可凭其学生证、户口簿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放行。 如果身份证丢失,应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也可到丢失地公安机关开具身份证明用于乘机。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办理假证,企图蒙混过关。因为那是要受到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十七条规定,出借本人身份证将被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而冒用他人身份证或使用伪造身份证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10日以下拘留。 (通讯员徐科杰张燕都市快报驻宁波记者杨锡超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