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赔偿案执行率达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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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3:08 济南时报 | ||||||||
时报1月31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王世心张志华)“截至2004年底,人民法院作出的赔偿决定已经全部得以执行,案件执行率达到100%,使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在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自1995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4590件,决定赔偿金额1730.99万元,其中,受理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各类司法赔偿案件738件,审结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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