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负全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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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4:4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针对一些医院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现象,卫生部昨天明确表态,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医学会直接判定伤残等级,如此医院将承担全部责任。 卫生部强调,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判定医疗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请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医学会按照《
医疗机构无故不参加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的,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向患者说明情况,经患者同意后,由患者和医学会按照有关规定随机抽取鉴定专家进行鉴定。 医疗机构有上述情形之一,而对判定或者鉴定结论不服,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再次鉴定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又讯 卫生部昨天还通报了全国查处“血头”非法组织他人卖血案件最新情况: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1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卫生部要求,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力度。各地要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在依法对违法违规单位处理的同时,必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或推诿扯皮,应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解决的问题没有解决,造成采供血机构管理混乱,非法采供血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北京青年报赵新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