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标志不明轿车报废人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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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5:31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讯(特约记者孙博)道路未完工,障碍处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牌。大同市迎宾东路与新建109国道大阳路段西起点相接处,因警示标志不明显,1月27日凌晨,一辆富康轿车在这里发生严重车祸。 是日上午8时许,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一辆无牌照的富康轿车,头朝北尾朝南,停在一堆水泥管道旁,车体严重变形,前后保险杠、水箱、左前轮刹车盘都掉在地上,两左侧轮
记者注意到,新建的109国道(东西向)大阳路段(大同到阳高)西起点,有一尚未完工的横断面,与大同市迎宾大桥东出口相接,相接处同时也是同浑公路(大同到浑源)起点。横断面设有两排水泥墩路障阻挡行路,水泥墩隔一段距离粘贴着夜间反光牌,反光牌离地面不足20厘米,有的已脱落,除此周边再无任何明显警示标志。 据了解,27日凌晨1时许,一辆富康轿车沿迎宾大桥向东直行,走到横断面处,司机发现了反光牌,紧急右转后,虽躲开了水泥墩,却撞在了水泥墩路障南侧的水泥管道上。随后记者从医院得知,司机的右锁骨和鼻梁骨骨折。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网络编辑:吕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