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医疗机构承担事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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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6:03 重庆晚报 | ||||||||
据北京晚报今日消息卫生部昨天对外公布:医疗机构若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医疗机构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无故不参加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的,由患者和医学会按照有关规定再随机抽取鉴定专家进行鉴定。
医疗机构若有上述情形,而对判定或者鉴定结论不服,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再次鉴定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