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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管理处:可赔钱不撵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6:13 深圳商报

  野猴落户莲花山已十余载

  公园管理处:可赔钱不撵猴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王叶林江晓蚕实习生白德斌)昨天,本报在A1版“封面故事”刊登了“莲花山野猴偷袭小男孩”后,当天,记者又继续跟踪采访这一事件。据悉,这
只野猴“落户”莲花山已有10多年。莲花山公园管理处表示,会赔偿小孩医药费,但暂不考虑将此猴“抓捕”送走。有市民为野猴拍过照昨天中午,市民彭先生来电告诉记者,上周六清晨,他沿着莲花山北侧爬山,大约7时20分左右,他爬到接近山顶的地方,忽然看见一只猴子正在慢悠悠地向山下走。猴子看起来很悠闲,边走边左顾右盼,当时他很好奇,就跟了上去,想看个究竟。他觉得这只猴子很特别,不像以前看到过的野猴和耍猴人带的猴子那样“形象不佳”。这只猴子皮毛很有光泽,身体丰满健壮,圆圆的脸型,有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看起来十分活泼可爱。可能是它发现了彭先生在跟踪它,所以加快脚步向树林中走去,彭先生急忙拿出手机,用手机拍摄了两张猴子的背影。不一会儿猴子就消失了。彭先生还说,当时还有两个人也看到了这只猴子,他们三个人聚在一起还议论了一会儿,不知道莲花山究竟有多少只猴子,它们又是从哪里来的。野猴“落户”莲花山已多年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莲花山公园管理处,据该处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莲花山公园的确有猴子,而且已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估计已有10多年了,以前他们也曾见到过。但是他们不知道这只猴子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据他们推测,可能是私养猴跑出来的,也有可能是野生的。面对莲花山公园的这位“老居民”,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对于这只猴子抓伤游园小男孩一事,莲花山公园管理处表示,他们对受伤小孩和小孩父母表示抱歉,愿意做出理赔。据了解,可能由于工作忙,小男孩父母昨天并没有找他们,管理处希望小男孩的父母尽快协商好此事。莲花山公园管理处同时提醒市民,在游玩的时候要小心警慎。万一见到猴子,千万不要去挑逗它,应立即告知管理处。作者:王叶林江晓蚕实习生白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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