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超市购物摔伤右腿致残 法院判决超市赔偿4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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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6:14 深圳商报 | ||||||||
顾客超市购物摔伤右腿致残 法院判决超市赔偿4万余元 【据新华社杭州1月31日电】浙江湖州一家超市在开门营业时,一名顾客因拥挤而摔伤致残。顾客认为这是由于超市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所造成,因此将超市告上了法庭。近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判决超市赔偿顾客医药费和精神抚慰金等共4万余元。
2003年11月9日上午7时许,湖州市民傅某到当地的“天润发”超市购物,在其进入超市内离电梯不到两三步路时,被大量涌入的其他顾客挤倒在地,摔伤右腿。经治疗,傅某共花去医疗费2.1万余元。后经鉴定,傅某的伤残等级为九级。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认为,此案中超市应承担赔偿的主要责任。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