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查处一起欺诈消费者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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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6:42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1月30日讯(特约撰稿人王海平)用自己家的“家伙”卖散酒,缺斤短两严重!根据消费者的投诉,平顺县工商局“12315”昨天查处一起利用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案件。经查,平顺县一散酒经营户在经营“芝麻香”50度散装白酒时,利用自备的非标准塑制量具给消费者装酒,经现场抽样确认,每5000克少450克。执法人员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徐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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