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大案主犯佟光被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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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7:11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1月31日讯(记者康景林)今日,1996年发生在省城的“2·26”流氓聚众械斗一案终于尘埃落定。一手组织、策划、领导此次“行动”的主犯佟光被执行死刑。 佟光,别名“老九”,1963年出生于太原市,1983年因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1995年11月,佟光与乔二柱(已被判刑)等人在省城寇庄北街13号设赌抽头,聚众赌博。后佟、乔因赌债发生纠纷,乔二柱请王立钢(已被判刑)出面调解此事,为此
王立钢在省城某医院住院治疗期间,佟光多次派人前往打探王立钢的伤情。为防佟光等人来袭,养精蓄锐以便日后报复,王立钢纠集乔二柱、任永明(已被判刑)等人找来钢珠枪、猎枪数支日夜陪侍守护。1996年2月26日晨7时许,佟光纠集赵亮、刘保成(已被判刑)、李利民、吕志勇、王强窜至省人民医院,赵亮推开王立钢、王和平等人所在的一〇四病房房门,并向病房内开枪。双方发生枪战。后王和平、王强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罪犯佟光作为“2·26”案件的组织者、策划者,其故意杀人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判处罪犯佟光犯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0元。 一审判决后,罪犯佟光不服,提出上诉。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判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赌博犯佟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0元。今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罪犯佟光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