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不配合要担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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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7:19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据北京晚报报道,卫生部昨天对外公布了《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称医疗机构若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在这份批复中,卫生部称: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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