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交叉执行高难案件一镇政府欠钱十年今被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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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7:45 水母网 | ||||||||
水母网2月1日讯日前,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交叉执行一起执行难度较大的案件,将莱州某镇政府欠款案指定给龙口法院执行,成功地冲破了地方保护主义,为申请人讨回救命钱。 1994年,杨某曾经为被告莱州市某镇政府一下属企业垫付了购货款10万余元,至杨某起诉时尚欠7万余元没要回。1999年,经莱州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该镇政府分
为了尽快执结此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遂指定龙口市人民法院执行此案。龙口法院为此成立执行小组,全力攻克此案。执行法官一边多方做工作,一边严正告戒:如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绝不纵容姑息。慑于法律的威力,被告最终偿付了余款本息共计42600元。记者李 攀 通讯员 高延峰 栾焕舸责任编辑:王家荣(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