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决定赔偿金额173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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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7:50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1月31日讯(记者 田连锋 通讯员 张志华 闫继勇)记者今天从山东省高院获悉,截至2004年底,人民法院作出的赔偿决定已经全部得以执行,案件执行率达到100%。《国家赔偿法》实施10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4590件,决定赔偿金额1730万元。 据了解,《国家赔偿法》虽然已经实施10年,但由于法律缺乏对国家赔偿案件强制执
10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4590件,决定赔偿金额1730.99万元,其中,受理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各类司法赔偿案件738件,审结719件,决定赔偿的313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43.5%,赔偿金额累计825.82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