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销商品含糊其辞买回手机才知上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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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7:51 东方网-文汇报 | |||||||||||||||||
编辑同志:
记者调查 记者联系到迪信通新大陆店询问此事,店长先是强调买手机者又不是小孩子,难道她自己搞不懂吗?1500元的手机她出1000元钱怎么会卖给她呢,手机售出概不退换,其他的事我们不管。记者问当时有没有向顾客讲明买的是迪比特2051C手机时,店长拒绝回答这个问题挂断了电话。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迪信通新大陆店营业员向顾客推销商品时含糊其辞,导致顾客误以为买到的就是原价应是1500元的手机,商店是有责任的。 对此,市消保委有关人士提醒顾客购买商品时千万要留个神,有些商家为招揽顾客,会使用各种促销手段,顾客如不仔细看清或了解商品就会买回烦恼;因此,购买商品前一定要了解自己所需要的产品情况,不要贸然而购;作为商家更要诚信经营,真心为顾客着想,这样才会赢得顾客的信任。本报记者吴曼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