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信访人员新条例严惩打击报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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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8:18 华夏时报 | ||||||||
据新华社电新版《信访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六条规定: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可以预见,这些条款将成为今后信访群众紧握于掌中的一柄维权利剑。 据专家日前透露,原来新《信访条例》草案中曾有不准信访人穿“冤衣”
牗写有“冤”字的服装牘的规定,后来国务院法制办采纳了于建嵘等有关专家的建议,删除了这一不太妥当的条款。(来源:华夏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