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别把农民工当“外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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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9:1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出门在外不受排斥,辛苦一年能劳有所获,这本是不高的愿望,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农民工连这小小的愿望也难以实现。鸡年到来之际,我们惊喜地看到,北京城建四公司的干部职工和江苏常州市的工会干部不再把农民工当“外人”,他们自觉行动起来,努力关心改善农民工的生存环境和生活状况,使农民工们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如今,农民工的足迹几乎遍及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他们虽然满面尘灰烟火色,和城市
已经被学者定义为一个新阶层的农民工,他们最为渴望的,是和城里人一样的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按照学者的描述,他们寻求的是市民待遇。他们向城市要求的,不仅是一个饭碗,而是与其对社会贡献相当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从职业角度讲,他们是工人,从户籍制度上讲,他们是农民。在利益诉求方面,他们诉求工资待遇的提高、工作环境的改变,诉求基本的尊严、基本的社会保障,诉求子女受教育的机会,归结到一点就是寻求市民待遇。然而,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他们被排斥在城市文明之外,被视为“外人”:工资常被拖欠、安全少有保障,即便他们的孩子在城市里上学,也必须交上价格不菲的“借读费”。这对于本来就并不富裕的他们来说,可谓雪上加霜。究其原因呢,也再简单不过:仅仅因为他们是出生在农村的“外人”! 尽管他们来自农村户籍不在城市,但他们同样在为城市的发展作贡献,同样是当地财政的纳税人,没有什么理由不让他们享受本地纳税人可以享受的权利。如果连这些最基本的公民权利都难以落实,我们的社会文明又如何体现? 值得庆幸的是,给农民工以市民待遇的问题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共鸣。近年来,一些地方已取消暂住证,收容制度也已经“作古”,一些人为的限制因素也在相应削减,但我们依然遗憾地看到,有的地方还在做着与此背道而驰的“努力”。其实,我们真应该做的,是为外来建设者提供平等的工作与生活条件,建立符合人道尊严的公共福利制度,把农民工真正当成城里人,让他们和我们一样享受社会文明。 期盼更多的人像北京城建四公司的干部职工和江苏常州市的工会干部那样,真正关怀和温暖农民工,不再把他们当“外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