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长联手四“内鬼” 违法放贷近四千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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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9:42 金羊网-新快报 | ||||||||||
造成银行1753万余元损失,5被告昨日一审被刑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朱艳秀 通讯员 谭芳)银行内部上至支行行长下至信贷员,竟联合起来为骗贷人提供虚假按揭“一条龙”服务,导致共3875万余元贷款被违法发放,给银行造成1753万余元的巨额损失。此案于昨日在广州市芳村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涉案的5名被告被判有期徒刑6到3年不等。 昨日受审的张森淼、徐巧红、林群海、陈炎斌和黄健龙都是广东人,他们曾经都身居建行芳村区支行的要职。 1998年1月,陈永隆(另案处理)以广海公司的名义,向建行芳村支行提出办理两栋广海花园住宅的按揭贷款,并在芳村支行光复办开了个账户。随后,他组织了12人,让他们伪造高收入证明,谎称每人购买广海花园住宅3套,在根本无法缴清首期款的情况下,向芳村支行办理按揭贷款。 这种弥天大谎,如果没有“内鬼”的帮助,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原来,陈永隆早就跟芳村支行行长张森淼通了气。在张森淼的吩咐下,光复办事处主任黄健龙和其他职员违规操作,在陈永隆实际并无资金存入的情况下,为其开立账户。黄健龙等人还为陈永隆制造了12份“首期款”存折,制造购房账户上有存款的假象。凭着假存折和另外三名被告人的帮助,陈永隆成功申请第一笔贷款,总数是1032万元。 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尝过甜头的陈永隆一次次重施故伎,在银行“内鬼”的配合下又拿到了三笔贷款,直到2003年东窗事发,5名“内鬼”落入法网。但至此,陈永隆已骗取银行贷款共3875万余元,至今仍有1753万余元巨款无法追回。 芳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张森淼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徐巧红、林群海和陈炎斌三人也因同一罪名分别被判3年、3年、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黄健龙则因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而获刑5年。五名被告在听完判决后均表示要上诉。 昨日,本案的一审宣判在芳村区人民法院进行。当五名被告人被一一带到被告席坐下时,已经有约30多位被告人的亲属坐在旁听席上等候开庭,其中有60多岁的老人,还有10岁的小孩子。 唯一的一名女被告徐巧红坐在5名被告中间。穿着一身黑灰色运动服的徐巧红,脚上穿一双象征吉祥的大红鞋,戴着手铐的两手上各捏着一团纸巾。她一直低着头,一边抽泣,一边不时地用纸巾拭擦眼泪。坐在她两边的四名被告不时地回望旁听席,用焦灼的眼光寻找着家人热切的脸庞。 宣判结果出来,法官手中的法锤最终落下,很多旁听者忍不住掩面而泣,有的则在默默拭泪。5名被告先后起立,留恋地以各种方式与家人告别,挥手的挥手,苦笑的苦笑。旁听席上的亲属都不约而同地走到旁听席最前方,好与失去自由的亲人更接近些。 图:五名被告人列坐在法庭里,表情各异。通讯员 袁舒伊/摄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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