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压力不应是“公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10:00 沈阳今报 | ||||||||
安徽吴龙贵 据《现代快报》报道,经江苏省卫生厅授权,今年起该报将对全省39家三级医院医疗信息进行独家公布,并且每季度公布一次。首批公示的是2004年第三季度全省三级医院14个单病种医疗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同一病种在各家医院不同的收费和治愈好转率等。对此,部分医院坦言:压力不小。
我相信医院说的是实话。以前被看作是医院“商业秘密”的医疗信息,将明明白白地摆在老百姓的面前,便于人们货比三家,评价优劣,无疑对普通百姓是一个利好消息。从群众反映来看,效果也非常令人满意。但对医院而言,从医疗水平到收费,再到服务质量的全程公开,受到监督是难免的,更重要的是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患者的流失,收入的下降。但我以为,医院的这种忧患意识实在是找错了根源,医院的压力本不应从“公示”中得来,因为从哪方面看,“公示”都应是医院的制度要求和道德要求,压力也应是医院的常态。 不必讳言,一直以来,医疗信息只为医方所享有,这种信息上的不对称,完全扭曲了医方和患者之间原本平等的关系,而使患者无论是在平常的求医问药还是发生医疗纠纷时都往往沦为受伤害的一方。医院的“压力”说,显然隐含着在不公示的情况下便无压力的意思,也透出对既往利益的浓浓怀念。但这种性质的“压力”正常吗?合理吗? 在目前医院林立的现状下,哪家医院经营得好,医术高明,服务质量优良,患者自然就会多,收益也就大。反之,就会收益少甚至亏损经营,优胜劣汰的规则在医院也同样适用。这才是医院真正应该感受到压力的地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