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采取四形式 严查劳动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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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16:3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1日电工人日报消息,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从即日起,将通过对用人单位进行书面审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四种形式严查各种侵权行为。 据介绍,书面审查的内容包括: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工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执行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技术工种持证上岗规定的情况以及建立劳动
为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维权执法力度,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决定,今年3月份、6月份、10月份,组织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展三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3月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开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和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骗取社会保险费的行为。6月份,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执法检查。10月份,开展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是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目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设立了口述、电话、信函、网上四条通道,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晁振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