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听禁令捕鱼最高罚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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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4:5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罗暄摄影黄洋)昨日上午,重庆市春季禁渔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在嘉滨路隆重举行,该市将从2月1日12时至4月30日12时进行为期3个月的禁渔。禁渔区域包括境内的长江、嘉陵江等所有的天然水域。据悉,禁渔期间,全市将禁止一切江河捕捞活动,即便市民在江边垂钓也属禁止之列;同时禁止销售、收购江河渔业资源品种等行为。如有违反者将依据有关渔业法令予以严处!
禁渔期间违法捕捞者,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除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外,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其刑事责任;禁止饭店、餐馆、水产市场等经营江河鱼类,违者除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外,并处2000—20000元罚款;市民江边垂钓也属禁渔范畴,违者责令停止,拒不改正的,可依据该市有关渔业法令实施办法处50—200元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