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环评特权中的政府角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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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5:14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杨于泽 最近国家环保总局刮起“环评风暴”,叫停全国30个大型建设项目。大家必定觉得,这些项目目无法纪,乱搞一气。如果违法必究,真的追究相关责任,大家肯定也会想到项目建设单位。眼下,大家十分关心他们的反应,期待他们给出说法。但我认为,这其实是没找对责任主体———药喂错了人,就达不到治病救人之目的。
《中国青年报》质疑,大型工程好像“有边开工边环评的特权”。其实还真有“特权”,不仅事实上有,理论上亦如此。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全部纳入国家计划,等于政府做了操盘手。对于这些项目,我们不能孤立地看,以为它们是一些可上可下、可开可停的开发项目。它们是某一“全局”问题整体解决方案的一环,此“一环”出了问题,意味着整体解决方案流产,影响“全局”。工程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环保没问题要开工,环保有问题也要开工。 从形式上看,大型项目都有企业法人,由企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政府是背后的投资者,是真正的老板,企业只是政府计划的执行者。企业负责人都是政府任命的部级局级干部,他们的全部使命可以归结为一个,即让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在此前提下,政府对他们有建设工期、工程进度之类的要求,有时候还悬有提前竣工的重赏。对于全体工程建设者来说,真是春风催、战鼓擂,时不我待,只争朝夕。 政府组建庞大国有企业,任命高官管理,目的只有一个,即按计划保工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把大坝电站之类的东西搞起来,而决不是以数万甚至十万之众,去研究项目可行不可行、环保不环保。既然终极目的是项目建成,工程竣工是工作好坏的主要标志,那么如何在早开工、晚开工之间做出选择,就难不倒一个正常人。早开工,早投产,早产生效益,就是环保出了问题,也可以用效益证明问题出得值得,必要时也可以做点补救工作。晚开工,无论如何,最后还是开工———现在还愣着干吗? 自然,政府向来强调“科学决策”,工程立项前,也搞过可行性论证。电力专家、地质专家、环境专家,可能还有两院院士,大家济济一堂,从各自专业角度谈出许多真知灼见,有认为可行的,有认为不可行的。都是些科学观点,但如何形成科学结论,并无可循程序。我曾参加过某市“市长咨询会议”,一旦专家发言结束,市长总说:“事情是这样的”,“你可能不太了解情况”。既然领导了解更多情况,自然站在更高的高度,纵览全局,有时就可以力排众议,做出决策———这叫“战略决策”。 现在环保部门叫停大型项目了,表面上是对项目执法,实际上应该尴尬的却是政府。自然,政府只有一个,环保部门不过是它的一个专门机构,大家本该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过去环保总局对大型项目确实睁只眼闭只眼,但在去年“审计风暴”过后,环保部门现在开始“环评风暴”起来。这就暴露了政府的弱点,即一个政府两张皮,“一张皮”是发展经济、上项目,“一张皮”是环境保护,两者没有捏合到一起。 如果“环评风暴”合法,应当改变行事作风的,只能是政府。而单个企业,可以边生产边污染,钱赚进自己腰包,环保责任推给政府。如果政府上项目,固然可以发展经济,但环保推给谁呢?只能推给政府,推给它自己。譬如淮河流域发展小造纸、小化工、小制革,政府可能得了税收,环保却成了无底洞,得不偿失。政府必须做到“一个政府”,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统筹起来,合二为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