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学习《信访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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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7:0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通讯员鄂信报道:1月31日,省委召开常委会,听取全省学习贯彻《信访条例》的初步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意见汇报,专题研究部署《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条例》,向群众广为宣传《条例》,为《条例》的正式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俞正声主持会议。
俞正声强调,学习、宣传和贯彻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并深入宣传《条例》修改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要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全面、正确理解《条例》,切实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信访人的行为,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实际问题,构建和谐湖北发挥重要作用。 俞正声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有关领导要熟悉《条例》精神,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规范要求。近期,省、市州、县市三级党政领导班子和省直部门负责人要集中学习一次,听取有关专家讲课。要分级层层开展《条例》的培训工作,省负责培训至市州,市州负责培训至县市,县市负责培训至乡镇和村组。省委党校在2005年新学期之初举办《信访条例》培训班,对各市州和县市党委、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信访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全面轮训。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在解决群众问题上下工夫,切实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要结合《信访条例》精神,抓紧做好我省的立法工作,整合信访工作资源和力量。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转变信访工作方式方法,完善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机制,促进信访问题的处理落实。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于1月10日公布,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1月18日,俞正声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干部迅速组织学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