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要求乡镇卫生院设置结核病查痰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0:2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学梅)记者昨天获悉,为提高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缩短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就诊延误和治疗延误时间,降低结核病传播,卫生部最近下发《乡镇卫生院结核病痰涂片检查点设置及实验室操作规程》,要求在以县(市)为单位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的地区,要在乡镇卫生院设置结核病痰涂片检查点(简称查痰点),方便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疑似肺结核病人的就诊查痰。
规程提出,乡镇卫生院查痰点负责辖区及周围乡镇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痰检工作。就诊及转诊的疑似肺结核病人,一般包括持续咳嗽、咳痰超过3周;咳血或伴有血痰;发热或胸痛超过2周;胸部X线检查异常。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