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敲诈巨款疑犯昨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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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0:33 每日新报 | ||||||||
宫伟小志 新报讯 【记者宫伟通讯员小志】犯罪嫌疑人在贪念的支配下竟铤而走险,写信给本系统兄弟单位经理敲诈15万元,并责令对方3日内将款汇入指定账户。昨日,本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准对其逮捕。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男,47岁,山西人。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在中央某驻津单位工作,一时的贪念让他决定铤而走险。2004年 12月14日,犯罪嫌疑人开始精心策划敲诈本系统兄弟单位经理侯某。12月21日,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伪造了名为“郭强”的虚假身份证,次日,郑某某又以该身份证办理银行卡一张。12月24日,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将写好的敲诈信寄给侯某,信中郑某某向侯某借款15万。侯某接到敲诈信后向警方报警。犯罪嫌疑人郑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