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偷带骗敛财物少女涉嫌 2宗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0:33 每日新报 | ||||||||
宫伟王富生 新报讯 【记者宫伟通讯员王富生】一年仅16岁的女孩先后通过调换存物箱密码的方式窃取同伴手机和现金,后又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先后以借手机打电话为名,骗取他人手机6部,所得赃款4500余元。日前,本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起诉中指控, 2004年 9月24日10时许,被告人丽丽(化名)与被害人———某酒店服务员于某某到超市购物。其间,被告人丽丽采取调换存物箱密码条的手段,将于存放的手包窃走,包中价值1550元的手机被变卖后获赃款550元。同年 9月19日被告人丽丽请本村村民马某某一起吃饭,其间,丽丽谎称借手机打电话,将被害人价值1250元的手机骗走。此后在短短20几天里,丽丽又以同样手段骗取他人手机 5部,案值 398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