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连续抢劫恶团伙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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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0:33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吉学刚 摄影张家民 新报讯 【记者张家民通讯员吉学刚】昨天,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对来自河北省临城县的一个持刀抢劫团伙进行了宣判。
被告人未某、王某、邱某(女)及两个申姓被告人经预谋后,分别于 2004年 7月8日至28日,先后在本市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结伙采用持刀威胁等手段,抢走16名被害人财物价值8400元。在作案过程中,被告人王某先后砍伤被害人李某右前臂和被害人韩某的后背。同年 7月28日凌晨1时,被告人王某、邱某、申某三人骑盗窃的两辆摩托车欲再行抢劫时,被巡警抓获归案。昨天,和平区法院一审判处本案第一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其他四名成员也被判处刑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