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严格控制海域开发使用 禁止分散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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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0:33 水母网 | ||||||||
本报济南2月1日讯(通讯员 马学信 记者吴修安)从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今后我省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和审批权限审批项目用海,不允许越权审批或化整为零、分散审批。凡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不得批准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项目用海。 我省将依法从严审批海洋开发活动,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沿海设区的市和重点县(市、区)要在200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海洋功能区划的申请、报批和发布实施。土地利
建立严格的海域使用行政审批制度,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和审批权限审批项目用海,不得越权审批或化整为零、分散审批。责任编辑:刘家昌(来源: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