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处罚“不良行为”工程 东方花城等全面停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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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0:42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徐丹 通讯员张承光)由于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不落实,3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死亡事故。昨日,市建委宣布,对造成该事故的“东方花城”及其他4项不良行为工程予以公示。 据了解,“东方花城”由武汉东立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南亚建设监理公司监理,武汉新房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目前,市建委已责令其停工,并停止其新建项目的报建,
由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鸿诚监理公司监理、武建集团第二工程公司施工的“梅苑二期波光园”,由武汉圆梦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武汉中汉岩土工程技术开发公司负责桩基施工的“圆梦圆广场”等两项工程,已被停工整顿,并处以不等的罚款。 另外,“武昌卓豹路道路排水”和“解放大道沿线10KV电缆沟”等两项市政工程,被责令限期整改以及罚款。我市整顿不文明施工下狠劲看谁是“信不过”企业 车辆带泥上路、施工扬尘、施工现场不安全、噪音污染严重、群众易误闯工地等,是以往不文明施工造成的一系列后果。昨日,我市针对性地出台了整顿措施。 市建委副主任唐昌海称,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硬覆盖,派专人清扫保洁;所有建设工程的水泥等运输车辆,一律封闭化;城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上路前必须冲洗;建筑工程全部实现立面封闭施工;对主干道拓宽和打通“瓶颈路”,实行纵向半封闭;对居民密集区且交叉路口较多的施工现场,采取分段封闭、分段施工;加大夜间施工的隔离措施等。 据悉,凡达不到文明施工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和竣工备案;凡一年中被新闻媒体曝光或管理部门公示2次以上的施工单位,半年内取消招标资格,情节严重者,责令其停业整顿,同时将该企业视为文明施工信不过企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来源:武汉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