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颖:与名人打官司风险很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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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7:23 法制早报 | ||||||||
饶颖向本报自述其与赵忠祥打“情债”官司的“心路历程” 出行靠40元的月票生活靠资助 饶颖
与名人打官司的风险很高。虽然官司会得到社会很高关注度,但鉴于他们特殊的社会身份,要想把官司打赢,那也确 实不容易,即使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也未必能做到。 打官司本身就是一场综合实力的较量,除了具有重要有利可信的证据外,还应有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作保障。而 作为名人,一般来说都具备上述条件,如果作为一般人想具备上述条件就很难,基本上属于一场力量悬殊、不对称的较量。所 以我认为与名人打官司最为担心的是法院能否客观地对待官司,公正地审理案子;是否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开、公正。 就以我与赵忠祥打官司为例吧。2003年底,我就赵忠祥人身伤害一事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当时海淀法院立案庭 分六组,我前后六次去找,请求立案,但六次均被拒绝,至于拒绝理由是否合理,这只能让法学专家评论。 我在2004年4月初又拿上同样的证据和相似的诉讼请求到丰台法院请求立案。当时把前几次海淀法院不立案的情 况也说了,后经他们仔细研究、汇报后,在一周后给了我答复,可以立案。当时我很惊奇,基于同样的立案事实,只是诉讼情 求有所差别,在海淀法院就不行,在丰台法院就可以。同一部法律,在不同的法院却有不同的适用性,这是为什么呢?也许是 我的法律知识贫乏吧,对相关的法律规定不甚了解。 在丰台法院立案后,由于赵忠祥提出管辖异议,“情债”官司一分为二,欠款一案由丰台移交海淀法院审理,人身伤 害一案留在丰台审理。后赵忠祥又以人身伤害官司一案不能两审为由又提出要求,丰台法院不应立案,中院采纳了赵忠祥的请 求,要求丰台法院重新审理人身伤害一案,丰台法院又做出了不予立案的裁决。这一切意味着人身伤害一案不可能进入实体审 理。各种证据内容自然无法公开,或者可以这样看,不能立案,各种证据就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媒体也就不可能报道出来。 北京目前有的物证鉴定中心我去了二十多家,他们的要求基本一样,只有法院委托,他们才能做鉴定,换句话讲,要把人身伤 害一案的全部展现在公众面前,那是基本不可能的,唯一的希望寄托在海淀。因为大家都知道,赵忠祥一直说不认识我,至于 欠款按常规推理,那是不可能的。因此,我提供的证据有他认识我的录音,同时还有向他要钱的录音,这应该是和欠条同等重 要的证据,但海淀法院只接受笔迹鉴定的请求,而拒绝接受录音鉴定,以没有结论为结果。此案也只能以撤诉不了了之。 当然,轰动一时的饶赵“情债”官司给外界留下的是一个说不清楚的结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任由评论。 在我打官司前,由于赵忠祥提出要与我结婚,所以我与前夫已经离婚,工作也辞了,带着一个孩子,生活来源是靠我 出诊挣点钱来维持,后来由于肾病很严重,也就不能出诊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多次找赵忠祥希望他能帮助我,解决当时的困 境,开始他还接电话,后来他连电话都不接。不得已,我找到他的单位,希望他们能劝说他解决此事,但他们单位一直不管, 在这种情况下,才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的权益。 打官司谈何容易,手里又没有钱,律师都请不起,诉状都是同情我的律师帮我写的,诉状递上去法院怎么处理对我来 讲心里没底。 我曾记得2004年8月11日《南方人物周刊》记者采访时说过一段话,记者问饶颖诉讼前曾把此事向媒体披露过 ,后没有把事情张扬开来,当时赵忠祥是这么回答的。“媒体当然不敢了,“(当时)他要敢我就灭了他”,多么有魄力而又 充满自信的一句话,“国嘴”就是有国嘴的胆量。放眼中国有多少人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夸下这样的海口,目前也只有赵忠祥 ,有“国嘴”之称也是当之无愧的了。 由此我是否可以这样理解——难道赵忠祥他不光是一个名人,而且还是一个有权、有势、有能力封住媒体报道、可以 说是一个呼风唤雨的人? 这场官司打到现在我认为我已赢了,因为事实已经基本被媒体报道出来了,这也说明了,我们国家在进步,法制在健 全,媒体也敢说话了,这一切变化,或许赵忠祥都没有认识到吧。 对于这样一个“对手”,在打官司中要遇到的困难很多,我至今很多已想不起来了,把困难当做一种挑战来对待吧。 回想起打官司中遇到的困难,我总体来说只能这样描述。 由于我属于弱势人群中的一份子,除了打官司所具备的重要的有利可信的证据外,就剩下坚韧不拔的精神。人只有我 一人,生活上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自身还患有严重的肾炎,带着一个孩子,生活费靠一些好心人的帮助,这些人中有媒体记者 、有律师,每天来回出门为官司奔波就是靠一张40元的月票。 在打官司期间,每天早晨7点出门,晚上10点多回家,饿了买一个小饼,渴了喝自带的开水,夏天有时自带水喝完 了,连一元钱一瓶的矿泉水也舍不得买。中午有时困了,就找公园的小凳或街边的椅子坐一会儿,睡一会儿。但这一切困难都 难不倒我,我有把官司打下去的决心。 在北京这么多年,这种生活以前也经历过,所以对我这个人而言,也没有什么,或者讲,这一切还都是可以忍受的, 一切都是为了一个公道的说法,但最终结果却让我很失望。在我遇到的困难中,其他困难我认为都不算真正的困难,只有能否 给我一个公正的结果才是最大困难。所以我把整个官司的审理过程叙述较多,这也是我与名人打官的经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