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组织者登门致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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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1:29 辽沈晚报 | ||||||||
表示愿意为此事承担一切责任 本报讯 明星记者栾俊学特别记者温俊勇报道昨日,当本报将一豪华迎丧车队在感王收费站掰杆闯口、暴打收费员的恶行曝光后,引起了强烈反响。上午9时许,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大石桥管理处负责人打来电话说,迎丧车队组织者来到了大石桥管理处,公开致歉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昨日上午,于1月31日在盘海高速公路感王收费站口暴打收费员的肇事方三个男子来到大石桥管理处,向这里的负责人递交了一份致歉保证书。他们其中的一名孙姓男子说,事发后,车上的人都不知道哪去了,他们在保证书上留下了如下的内容: “2005年1月31日上午9时,在感王收费站出口时,我们辽CA0111、辽C67777等三辆车强行闯口,对前来阻拦的人员进行殴打。我们肇事者很后悔,也向高速公路大石桥管理处表示真挚的歉意。我们愿意对此事承担一切责任,承担被打人员所需医药、精神赔偿等所有费用。同时也愿意承担由此给高速公路造成的所有损失,保证今后绝不再发生此类事情,坚决支持高速公路收费工作……” 肇事者驾驶的宝马车牌照为辽CA0111,记者在查询了省交警总队后得知,该牌照属于鞍山海城当地某机关,登记注册的车辆类型为奥迪车,并不是宝马车。然而海城该机关的某负责人表示,这个牌照并不归该机关使用,而在他工作的十余年时间内,也没有见过该牌照号码在此登记审核。该负责人表示,他已经通过海城交警的车辆登记查询系统进行了解,辽CA0111牌照的产权归属个人,车型是宝马车。 该负责人解释说,这个信息是他在当地交警系统进行查询后得知的,当记者询问辽CA0111牌照是何时归属于个人名下时,该负责人表示他并不清楚,而对于该牌照是否是经过了重重转手倒卖到个人名下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他也不清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