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民办办学许可证4月1日启用 未办新证民校不得招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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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1:5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杜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将于今年4月1日正式启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停止使用。未按时换发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市教委视为举办者自动放弃办学资质。 昨天,市教委下发了民办高校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凡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高校,都要在3月21日至25日按通知的时间领取《办学许可
市教委将在网上公示检查合格换发新许可证的学校。公示内容以2004~2005年度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准。主要包括:校舍购地、教师队伍、在校学生、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情况,以及其他依法需要公示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