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砸王直墓碑有悖法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5:18 山西新闻网 | ||||||||
[新闻事件]据《新京报》昨日报道:日本有人为明代倭寇王直在其家乡安徽歙县修建墓碑,激起轩然大波。1月31日晚,浙江丽水学院和南京师范大学的两名教师带着自备的斧头和榔头,将刻有王直名字的墓碑和刻有日本人名字的“芳名塔”砸毁。 我认为只要是和外国人联合起来侵害本国利益的人都可以称之为汉奸。王直勾结当时(明代嘉靖年间)的日本武士、商人对中国的东南沿海进行疯狂的劫掠,当然算是汉奸。而
有人可能会说,如果王直是汉奸的话,作为中国人砸一个汉奸在中国国土上的墓碑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哪里来的违法?道理很简单,如果你看到街上一个美女身穿日本军旗装在“不知廉耻”地招摇,你除了告诫她,声讨她外,恐怕不会强行剥去美女的日本军旗装吧?因为那样显然是违法的。———本报时评作者何向东(河南) 看两名教师砸碑,让我震动。他们很有反抗精神,称得上血性男儿,壮怀激烈,值得敬重,为之拍手称快。其实,这是当地政府纵容的有损国家尊严的丑事,国人同仇敌忾,愤怒谴责,他们却还稳坐不动,置国耻不顾,拿国人的感情不当回事,是一种麻木不仁。———本报时评作者王理(黑龙江)(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