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丢三张火车票 物流方只赔50元双方意见不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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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6:5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饶纯武实习生余文俊、文杉报道:三名美国人慕名到武当山学习武术,不料,其火车票在从武汉邮寄至上海的途中丢失,顾客与物流方至今未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 去年末,湖北省中旅计调员王小姐,接到上海组团人员的传真,请其代订12月20日三张武汉至武当山的卧铺票,并邮寄到上海组团单位。据介绍,由于有三名美国客人慕名到中
王小姐说,她将3张(2上1下)N372次的火车票,价值623元,交给武汉捷安友联物流有限公司寄往上海。 不料,客户收到的邮包内并没有火车票而拒绝签收。王小姐得知此消息后,立即重新购买了3张价值同样为623元的火车票,到武汉天河机场迎接客户,亲手将火车票交到客户的手中,王小姐往返交通费又用了260元。 事后,王小姐多次与物流公司联系,要求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直到2005年1月6日,该业务员才提出按照条款只能赔偿50元。并坚称王小姐寄送快递时并没有“保价”,而按照物流的规定:未保价物品按运费的5倍赔偿,从武汉到上海的运费为10元,因此捷安公司只赔偿50元。 而王小姐称,该业务员并没有在邮寄前说明还有保价这样的业务,因此没有提出保价的要求。而业务员则解释说:在快递物流单背面的备书条款内,明确规定了非保价物品按运费的5倍赔偿,而王小姐已在运单上面签字表明同意以上条款。并且,他认为那3张火车票的价格没有超过1000元,所以就没有主动向顾客提出。 目前,省消协正参与此事的调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