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拿出新处理办法 盗窃窨井盖将处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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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6:5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胡彩丽通讯员纵兆云、陈晓军报道:窨井盖频频失踪威胁行人和车辆安全,近日武汉市政府相关部门拿出新的处理办法,加大对这一“城市顽疾”的打击力度。 2月1日,武汉市公安局、检察院等有关办案部门负责人,对盗窃窨井盖等案件如何处理进行了研究。研究决定,选择几起典型的新发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对于进入刑事诉
据了解,武汉市去年窨井盖被盗7639块,因之伤人14起。对于这类行为,以前是按照盗窃进行处理,最多只能被拘留7天。而若被认定危害公共安全,违者将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悉,目前武汉市尚未有此类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而杭州、吉林白山以及河南郑州等地,曾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决盗窃窨井盖的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