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房贷须提供已有住房证明 杭州房贷门槛抬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7:55 东方网-文汇报 | |||||||||||||||||
通讯员李霄峰 驻浙记者蒋萍报道
银行的这些措施,源于最高人民法院1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该法令出台前,如果住房按揭人连续三个月,或一年内累计有六个月不向银行按时还款,就将被视为断供。按照程序,银行会先发催款通知书,限期还款,若按揭人继续不偿还,银行为防止风险就要没收房产,没收后会综合各方面因素给住房估价,对其进行拍卖处置。而按照新《规定》,业主抵押自己所有的房屋,如果该套房产是属于业主的惟一可以居住房产,那么即使抵押权人(通常为银行)向业主追讨欠款,法院也不能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业主可以继续居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