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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宣布叫停的30个项目已全整改(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8:10 中国广播网
国家环保总局宣布叫停的30个项目已全整改(图)
  潘岳,男,1960年4月出生,汉族,江苏南京人,历史学博士,副研究员。1988年12月至1989年12月,任中国技术监督报社副总编辑;1989年12月至1993年2月,任中国青年报副总编辑;1994年5月至1998年3月,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1998年3月至2000年1月,任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2000年1月至2003年3月,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3月至今,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图片资料来源:中国环境新闻网文字资料来源:华夏时报)

  中广网北京2月3日消息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2日在此间宣布,国家环保总局1月18日叫停的溪洛渡水电站等30个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大型项目已全部整改。

  《中华人民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国家环保总局叫停的这30个项目投资巨大,几乎个个涉及数亿乃至数百亿元资金。如,三峡工程电源电站项目静态总投资4.27亿元;三峡地下电站项目静态总投资为69.7亿元;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1260万瓦,静态总投资446亿元。潘岳说,继1月24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22个项目已停建整改后,其它8个违法项目现已全部按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他说,福建省省长黄小晶已批示全省所有的建设单位将环评工作视为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表示要吸取教训,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贯彻到公路建设中;四川省电力公司、福建省电力公司负责人表示要尽快履行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他说,中国三峡工程总公司负责人经过与环保总局进行沟通,表示对环境影响评价法有了更准确、更全面的理解和认识。三峡地下电站将及时向环保总局上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待批准后开工;三峡电源电站将立即执行环保总局整改要求,采取工程安全的相应保护措施,待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后再继续施工建设。

  他说,中国三峡工程总公司还表示,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气和平整土地)等前期工程,将按照环保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该工程前期的“三通一平”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批准后施工。导流洞等工程除少量的安全维护措施外,停止施工。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该工程所涉及的长江合江——雷波段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之前,主体工程不开工建设。

  潘岳表示,环保总局将根据这些项目的具体情况依法分别处理。对那些试图绕过环评程序,蒙混过关的污染违法项目,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决不能留下环境隐患;对经过环境影响评价而证明仅是程序违法的项目,在建设项目落实整改措施后尽快办理环评批复手续。他强调,对过去、现在、将来所有审批的项目,将通过信息公开等手段进行长期的跟踪监督,如果发现环境违法情况,仍将予以查处;今后将对重大的环境敏感项目,以举行公众听证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公众参与力度。为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水电开发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水能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潘岳强调,对于水电工程的“三通一平”算不算正式开工,该不该做环评的问题,两部门的通知现已明确要求,水电工程的“三通一平”必须首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考虑到水电工程位置偏远,为了缩短建设周期,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之前,可先编制“三通一平”等前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开展必要的施工前期准备活动,但不得进行大坝、厂房等主体工程的施工。

  潘岳说,目前关于水电开发对生态的影响,人类的认识尚有许多历史局限性,任何疏忽都可能使我们成为子孙后代的罪人。因此,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深入研究区域性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方法,还要逐步建立并完善区域和流域生态、经济、社会等评价指标体系,特别要解决好水环境、鱼类保护、陆生珍稀动植物保护、施工期水土保持等环境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责编:肖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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