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混过关污染项目将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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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8:59 解放日报 | ||||||||
本报北京2月2日专电(驻京记者李文祺)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天宣布,国家环保总局1月18日叫停的30个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大型项目已全部整改。 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未经审批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国家环保总局叫停的这30个项目,几乎个个涉及数亿乃至数百亿元资金。三峡工程电源电站项目静态总投资4.27亿元;三峡地下电站项目静态总投资为69.7亿元;
潘岳说,中国三峡工程总公司负责人经过与环保总局进行沟通,表示对环境影响评价法有了更准确、更全面的理解和认识。三峡地下电站将及时向环保总局上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待批准后开工;三峡电源电站将立即执行环保总局整改要求,采取工程安全的相应保护措施,待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后再继续施工建设。 潘岳表示,环保总局将根据这些项目的具体情况依法分别处理。对那些试图绕过环境评价程序,蒙混过关的污染违法项目,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决不能留下环境隐患;对经过环境影响评价而证明仅是程序违法的项目,在建设项目落实整改措施后尽快办理环评批复手续。他强调,将来所有审批的项目,将通过信息公开等手段进行长期的跟踪监督,如果发现环境违法情况,仍将予以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