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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减免学杂费的意义不止于减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9:0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作者:郭振纲

   

  据新华社1月31日报道,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从2005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将对592个国贫县的约16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的中小学生,全部免费提供
教科书,免收杂费。同时,国家还将逐步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据测算,2005年,中西部地区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的中小学生人数将由2004年的2400万名达到3000万名。“两免一补”政策全部到位后每年将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的每个学生平均减免书本费、杂费为:小学生200元、初中生340元,如果加上逐步落实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小学生将达到400元、初中生达540元。2005年至2007年三年内全部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国家财政将安排约227亿元资金。

  这几年在教育领域,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一方面,高等院校连年扩招,高等教育无论规模还是质量都有了相当的变化,更多的人有了上大学的机会;另一方面,在义务教育阶段,每年却都有为数不少的贫困家庭子女辍学,这些人过早地踏入社会,他们的人生之路因接受教育的不足而变得不确定甚至艰难。

  反差是巨大的。正因为如此,这一现象引起了全社会普遍的关注。

  应当说,造成一些地区贫困儿童失学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其中,沉重的学杂费负担,对于不少贫困家庭来说,也是一个最直接的因素。减免学杂费,尽管每人只有几百元,钱数不算很多,但它却可以使一些贫困家庭的孩子免于辍学。这一政策本身,对于义务教育的实施是一个强有力的支持,而与此同时,作为一项减负措施,对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而改善农村劳动力结构,其意义也是长远的。

  当然,在执行这一政策的同时,我们也还应该继续关注与减免学杂费相对应的另一个问题,那就是,一些地方存在的严重的教育乱收费现象。一段时间以来,教育乱收费一直是媒体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在某些地方,教育乱收费不仅数目庞大,而且名目繁多,尽管经过治理,但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地方甚至还相当严重。可以预见的是,国家减免学杂费的政策公布后,公开和直接的乱收费行为将有所收敛,但隐性和变相的乱收费是否能得到根本遏制,仍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因此,我们不仅要落实减免学杂费的“善政”,同时更应该克服乱收费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

  与此同时,减免学杂费政策还应该与农村的“树人”战略结合起来。因为,减负是暂时的和阶段性的,而“树人”却是长远和持续性的。减免学杂费不是终极目标,而是为了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改善其知识结构。从这个角度看,执行减免学杂费政策,一定要与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是一个长期的战略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我们深知,单靠一个减免学杂费的政策是不够的,如果能够把包括减免学杂费等一系列提高农村综合发展能力的政策结合起来,就一定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对国家减免学杂费政策,切不可单纯从减负的角度来认识,也不要将该政策单一化,而应该从长远发展计,结合其它的措施,共同促进农村劳动力素质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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