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疗机构:乱收费且花样百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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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9:30 桂龙新闻网 | ||||||||
阑尾炎切除术标准是75元,但医院收取200元手术费;防疫站购买狂犬病疫苗进价49.7元/人份,零售价却为145元/人份,进销差率高达191%;医院巧立名目向患者收取磅秤费、洗手消毒费等。被称为“价格违法大户”的医疗机构乱收费现象目前仍屡禁不止、花样百出,去年,广西物价管理部门共查出医疗机构类似的价格违法金额830多万元。 据介绍,医疗机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相当严重。如新生儿护理费标准为2元/天
物价管理部门认为,造成医疗机构乱收费的原因很多,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滞后,药品依然是医疗机构的主要收入之一,虽然价格主管部门多次大幅度调低药品价格,但医疗机构总有办法大量采购进销差额大的药品,利润高的药品就多用,利润低的药品则少用或不用,因此,患者并不能从药品降价中得到实惠。此外,公立医院财政拨款不足,有的医院为了弥补资金缺口,巧立名目乱收费。业内人士还指出,现行药品采购机制不完善,高回扣等无序竞争行为和腐败现象经常发生,而主管部门在药品定价初期把关不严,之后又没有及时将定价过高的药品价格调整下来,从而导致了药品价格虚高。 来源: 新华广西 责编:韦力萍 作者:蒋桂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