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医乱治病小伙没"性"福 经调解获赔1.2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9:59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2月3日消息:2月1日,小胡特地从老家淳安县来到乐清,向该市消费委赠送锦旗,以感谢消费委在他与该市某医院医患纠纷中,主持公道,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去年3月10日,在乐清生活的小胡向乐清市消费委投诉,称自己已有两年前列腺病史,去年3月2日,他经过乐清市某医院时,轻信了该医院的宣传广告。为想尽快治好病,当年就完婚的小胡随后进去就诊。接诊医生尹某某检查之后,告诉他前列腺有炎症,如不治疗,后
接到投诉后,乐清市消费委随即进行了调查,首次接诊的尹某某,虽有执业资格,但没在该市卫生局备案,且所学专业本不能从事泌尿科类疾病诊治。而后来的老医生诊治一事,该医院予以否认。鉴于此,乐清市消费委进行了调解,后来小胡又于今年1月13日申请仲裁。经仲裁庭主持调解下,该医院退还了小胡治疗医药费用7178元,并补偿5000元,此事才算有了了结。(温州日报王化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