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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十大通缉要犯薛球陈益华被判处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12:43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2月3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嘉义“地检署”昨天侦结台岛十大通缉要犯薛球、陈益华因涉嫌强盗、掳人勒赎、恐吓取财未遂等案,对两人分别处两个无期徒刑、剥夺公权终身,检方指出,薛、陈两人犯案累累,对社会造成极大不安,罪不可赦,但其犯案迄今并未杀人,罪不致死,因此求处两个无期徒刑。

  检察官指出,薛球与陈益华分别于2000年7月、9月假释,与黄新尧、刘金生(两人所
犯罪行经判决确定)共组窃盗集团,随后以所获200万元购买四把制式手枪及一把乌兹冲锋枪,改组为强盗集团,从2001年元月起到3月间,在桃、竹、苗一带犯下9件强盗案。

  2001年5月起,薛、陈伙同陈文昌(所犯罪行经判决确定)洗劫云林县天鹰公司、嘉义市金星银楼及台南县金立山银楼;6月伙同许武祥与林再生,先后犯下台中市亚全汽车材料行强盗案、彰化县芬园乡农会总干事吴水山恐吓取财案(未遂)、张宏年绑架案。

  薛、陈犯下张宏年绑架案后,藏匿台南县东山乡张锡铭前弟媳李秀銮(所涉掳人勒赎案另案起诉)的住处一年五个月。

  2003年3月,两人伙同王勇忠、董育峰、陈亦纶(三人所犯掳人勒赎案已判刑确定)及李秀銮在嘉义市绑架沈姓台商,得款480万元,薛、陈得款隔天,立即找处所藏匿。

  2003年11月,许武祥以没人敢掩护薛、陈为由,安排两人从台南县沿海偷渡至大陆,许武祥指示“你们在大陆恐吓,我们在台湾开枪”,交代两人到大陆后找郭锡荣(所涉恐吓取财罪嫌另案起诉)及绰号“阿忠”的男子。

  2004年7月5日,薛、陈与郭锡荣在大陆拍摄恐吓光盘向八大影视杨登魁等多人恐吓取财。2004年7月,潜逃到大陆遭通缉的薛、陈二人,不时寄出自制的恐吓光盘,勒索台湾银楼老板与政治名人,但也因此而自曝行踪,终究难逃法网恢恢。

  9月23日,在大陆落网的台湾十大通缉要犯薛球、陈益华,被大陆方面依金门协议从福州遣返马祖,再于下午3点10分被台湾警察部门押解返台。(潇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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