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最重要的要完善公务员竞争机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15:25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朱四倍 国务院法制办胡振杰博士提出,《公务员法(草案)》规定要取得公务员身份须为中国公民,最好变通一下,允许外国人担任我国公务员。(2月2日《新京报》) 变通公务员身份,可以说是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在没有变通的情况下,也有一
我们知道,公务员一旦通过激烈竞争进入公务员队伍后,就获得了近乎终身任职的资格。在公务员的考评中,重视业绩不够,而学历、资历、职称等却成了重要因素。其结果是中国的人才局面出现了“优秀人才在外企、二流人才到国企、三流人才到政府”的人才资源配置格局。竞争的缺乏造成人才素质下降、士气低落、效率低下的“毁人现象”,并且导致官僚主义盛行。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实践中,存在不少“不充分竞争”现象。为此,应该进行理念的创新,实现从“权力导向”向“服务导向”的转变。 这一转变的同时,还应当实现从“命令管理”向“绩效管理”的转变。 “绩效管理”作为体现“效率战略”的具体方式,强调依据公务员个人的实际功绩,对公务员进行录用、职务升降以及日常考核评价,它以明确的绩效标准为前提,以结果而不是过程的正确性来评估管理绩效。因此,在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中,健全竞争激励机制、能力开发机制、完善更新机制和勤政廉政的约束机制才是目前所必需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