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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联审 从4月1日起我省GDP数据更精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16:55 西海都市报

  2月2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今后,我省各州(地、市)的季度GDP数据不再由各地统计局自行发布,而是由省统计局联审后在每季度后15日统一对外公布,并以此作为法定数据。

  上述规定出自省政府《关于改进我省地区GDP核算工作的意见》,这个意见中说,GDP作为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综合指标,已成为各级政府进行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参考依
据。但是,由于在GDP核算中采取分级核算的形式,全省GDP和州(地、市)GDP汇总数据一直存在着差距。因此,为了使省与州(地、市)数据衔接,提高州(地、市)GDP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保证我省GDP数据质量,省政府决定进一步规范地区GDP核算方法,建立州(地、市)GDP数据联审制度,即在每季度后,由省统计局组织各级统计部门的核算人员,联审州(地、市)GDP数据,在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修正,严把数据质量关。同时,州(地、市)GDP数据的发布时间和方式也要予以规范统一。

  据悉,州(地、市)GDP数据联审制度和统一发布制度从2005年1月1日起试行,200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 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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