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联审 从4月1日起我省GDP数据更精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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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16:55 西海都市报 | ||||||||
2月2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今后,我省各州(地、市)的季度GDP数据不再由各地统计局自行发布,而是由省统计局联审后在每季度后15日统一对外公布,并以此作为法定数据。 上述规定出自省政府《关于改进我省地区GDP核算工作的意见》,这个意见中说,GDP作为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综合指标,已成为各级政府进行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参考依
据悉,州(地、市)GDP数据联审制度和统一发布制度从2005年1月1日起试行,200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 何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