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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马路上禁发经营性传单 最高处罚为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2:06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新修改的《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于3月1日起实施。届时,武汉市市民再有随地吐痰、从车窗向外抛掷杂物、在公园乱涂乱刻等不良行为,将得到比以前更严厉的经济处罚:最低罚款为50元,最高2万元。新的条例还补充规定,禁止在大马路上散发经营性传单。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禁止散发传单是指禁止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和其他
公共场所散发经营性宣传物品。违反者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有关宣传物品。

  武汉市城管局负责人2日介绍,将于3月1日实施的《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直接对准一些影响城市环境的行为和陋习,让江城变得更加整洁与和谐。与1995年4月以来执行的《武汉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比,新条例重点强化了处罚力度,原条例罚款底线为5元,现在提高到50元。对于不按规定设置户外广告的,最高处罚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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