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作品使用费扩大范围 展会也不能白放背景音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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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2:2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赵明宇)小剧场、大型餐饮企业、大型展会等场所如公开演奏、播放音乐,今年也要为音乐“买单”了。这是记者从2005年北京市新闻出版(版权)工作会议上获得的消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北京首席代表处今年将扩大音乐作品著作权使用费征收领域。 据悉,除已授权的场所,如超市、商场、卡拉OK、歌舞厅和现场演唱会等领域外,今年北京首席代表处准备有计划地开拓新的授权场所,如小剧场、大型餐饮企业、大型展会
去年北京首席代表处共发放使用音乐作品许可证180个,收取使用费250余万元。其中饭店共99家,使用费为50万元,大型商场超市共35家,使用费为80.8万元;卡拉OK和歌舞厅共13家(不含连锁分店),使用费为50万元;现场表演27场,使用费为64万元;较大型餐厅6家,使用费为3.4万元。发放许可证的数量比上年增长了300%多,收取使用费比上年增长了近230%。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北京首席代表处是依法保护音乐著作权人权益的集体管理组织,具体工作是受权在北京地区向使用音乐作品的单位发放著作权使用许可证,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