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大火3名责任人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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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2:30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 (记者薛林) 发生在元月20日的南京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大火,经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京市建工局、公安局、消防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确认为一起重大人为责任事故。昨天,火灾事故的3名责任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元月20日中午,南京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的屋顶在施工中突发大火,正在施工的金属屋面保温层及防水层约6000平方米的面积被烧毁,损失非常严重。事故发生后,由南京
据参与调查的民警称,当时作业的共有2名电焊工,一个姓彭,另一个姓刘。包工头姚某在既没有营业执照、又没有资质的情况下承揽了该工程,导致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