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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出台流动人口管理规定 企业用工须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2:53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张英姿 通讯员陈伟秋 冯卫) 今后,外来流动人口来广州找工作必须先进行人口申报,“验明正身”并找到工作后,用工单位必须在流动人口就业服务网上登记备案,以实现流动人口在穗有序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昨天,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透露,相关规定不日将出台。

  苏泽群表示,广州将出台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相关规定,今后,流动人口来穗
就业必须先进行人口登记,“有根有底”后并找到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在流动人口就业服务网上登记备案,以保障流动人口在穗工作期间的各种合法权益。对于不履行登记备案义务的用人单位,一经查实,将依法惩处。为加强劳动监管,广州将壮大劳动监察队伍。

  春节后,市政府将组织劳动保障、公安、工商、司法、人事、城管等部门联合对非法、违法职业中介进行重点查处和打击,维护流动人员的就业权益,引导流动人员有序流动。

  另外,广州市劳动局局长张杰明表示,广州不存在“民工荒”,但从劳动力市场供求结构性错位的情况看,广州对技能型、高素质人才需求较多,供不应求;对无技能、低素质的人员则供大于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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