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出通知要求——为农民工就业营造好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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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3:23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为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把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作为重要职责。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做好促进农民进城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等方面的歧视性规定及不合理限制。二是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三是完善对
通知强调,要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农民工发生工伤的,企业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