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不打表 顶格处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3:3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记者宋元东) 昨日,市出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切实保护乘客利益,出租汽车管理部门春运期间将对出租车不打表等违规行为予以顶格处罚。根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有不使用计价器收费、多收车费或虚增行驶里程行为的,可处出租车驾驶员1000元罚款。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