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乱搞“特价” 小心挨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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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5:16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郑宇)昨(3)日,成都市物价局召集17家大中型商场,就春节期间的价格自律进行告诫,商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不得使用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的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用语;不得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价格信息诱导交易。商场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交易,谎称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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